5/10/2007

沉降

昨日有一段新聞,讓我看得瞠目結舌。報紙就澳門蛋所在地點出現沉降,訪問承建商的總工程師,那位先生說︰“一般塡海地段常規需要三至五年沉降,澳門蛋所在地點並不具備這一條件,因此在工程展開期間以至目前為止,附近一帶地段的沉降速度已是承建商與政府有關部門預期之內。”

原來,這次沉降事件是承建商與政府“早有預期”的,也就是說明知故犯了。那我實在不明白,這是個怎樣的政府?明知會出問題,故依然閉著眼讓工程繼續,這到底是什麼樣的施政邏輯?請高明指教我。

這“明知故犯”的結果,是澳門蛋一帶的路變成坑坑窟窟,對本地的駕駛者造成不便不說了,這裡還是大型國際運動賽事舉行的地點,那讓外人看了,又情何以堪呢?再說,修補沉降造成的裂縫,又得政府出錢了。澳門政府花起公帑的豪氣,實在不下於賭場裡的豪客呀!

由這個沉降事件,我聯想到的,還有澳門的現況。如果將澳門蛋所在的填海地段比喻作澳門社會,澳門蛋比作賭業,我們會見到,澳門的賭業有雄厚的樁柱在支撐著,不虞跌倒,可是其周邊的一切,卻都出現“沉降”。這出現的裂縫,叫人力資源,叫社會福利,叫公平正義,叫行政改革,叫法律滯後,這都是造成今天澳門市民怨聲載道的原因。

地面出現裂縫,是因為工程未等填海地段沉降堅實,就匆匆上馬興建;澳門社會出現沉降,同樣是因為各項條件未準備好,就過急過快地開放賭業所致。你會說,機會稍縱即逝,如果要等那些條件都齊備,可能就錯過機遇了。這點我認同。問題是,當你明知自己沉降未實,裂縫遲早會出現,你何不早作準備呢?地面的裂縫可以花錢僱人用石屎修補,那社會的裂縫呢?花錢就可以嗎?


延伸閱讀︰
承建商:二千樁柱撑澳門蛋

5 意見:

匿名 提到...

當年皇朝廣場一帶地段也是建好兩三年後沉降。基本上填海就一定要等三五年才會沉降完成的。星光大道N年前已是垃圾堆填區,N-5年前已沉降完成,不會再沉降。

沉降是自然現象而已,不單政府、建築商應該知道,普羅大眾也應有這見識。沉降後路面不平,立即修好就是了。我認為政府或建築商的問題不是「當年」明知會沉降也不多等幾年,而是「現在」手腳太慢,見到開始沉降仍未開工修路。

narcissus 提到...

同意樓上!
無論係當年預期定係而家遲遲未補... 都係一句啦:唔夠pro...
係我身處嘅地方D人會為咗一D人地 not even notice 嘅嘢斟酌,1mm difference 就係 1mm difference。ciritical,因為係工作,有義務同責任。印錯咗少少就算大眾唔多覺都會即斬再做過。呢D叫做pro... 公司尚且如此,咁政府就更加啦。

玉堂 提到...

老師:
呵呵,今天的小城三天一小變三月一大變,等我下半年回來時都不知道自己還認識路不?
最近我老覺得後腦勺涼涼的,原來您把夢姐姐送我的〞小〞帽給揭了,難怪我老打哈欠﹗趕緊還給小玉﹗﹗我就愛〞扣帽子〞﹗﹗﹗
呵呵,老師啊原來您也有想不通的時候,指日可〞老〞,有啥不好的,小玉還巴不得呢﹗再說了,您看的時〈蜘蛛俠〉,我看的是〞蝌蚪文〞,您說誰更〞老〞些?有我給您墊底,您永遠〞年輕〞﹗
呵呵,話雖如此,小帽帽還是要的,誰叫我年紀大了,怕感冒......
哈哈﹗﹗﹗

bunbrick 提到...

我一早預咗政府或者承建商會講d咁嘅廢話啦, 預咗喎...

小脂 提到...

匿名者︰沉降是自然現象,但在沉降未完成的填海區域建設,就是人為現象。不是市民應否有這種見識,是政府要解釋為何在沉降未完成時就急於建築。市民不知道,罪不在市民,因為他們不是這行的;政府沒解釋,絕對不能諒解,因為這是他們的職責。

narcissus︰係,澳門唔夠pro,連警察如何處理遊行衝突的場面亦唔夠pro,所以會慌失失開槍……

小玉堂︰你要什麼小帽?我這裡頭上扣著許多頂大尖帽呢,要不要分送你幾個?我呀,給你這老師長老師短的喊著,怎能不 “老”呢?我看蜘蛛俠算什麼,你在雪域看鐵金剛才夠 “潮”哩…年輕真好呀!

Bunbrick︰佢地仲預左錢去補鍋添,因為錢係阿公架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