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3/2007

此言差矣,行政長官!

今天,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的記者會上,主動提及不回應歐文龍案件一事。只見特首左一句“尊重司法獨立”,右一句“以身作則”,一副大公無私的樣子。

然而,我要說︰此言差矣,行政長官!

首先,特首說“澳門是法治落後社會,政府捍衛司法獨立、廉署調查,堅守公正公義的最後底線”,彷彿只要特首一就歐案回應,澳門的司法獨立的底線就會崩潰。特首,你知道嗎,你這是在冒犯澳門終審法院的法官們,如果不是侮辱的話。

上個星期五,當歐文龍在法院戲劇性地“封嘴”不自辯,謂:“不願意有再多的陳述,是不希望引起誤解”時,據新聞報道,終審法院院長“岑浩輝再三提醒歐文龍,他選擇自辯並不引起誤解。外間的誤解亦不會影響法庭裁決。”這句話是一個獨立、公正的專業法官的操守宣言︰外間的言論是不會影響法庭的!

現在行政長官口口聲聲怕影響澳門司法的獨立,那是怕澳門的法官不夠專業?還是澳門的法官的確會受行政方面的壓力影響?

一個負責任的政治官員,出來向公眾解釋與自己相關的傳言,尤其是影響到本地區形象的傳言,即使那是件在審理中的案件,有何不可?澳門的法官就那麼不濟,因為特首的幾句解釋就影響了判斷?行政長官,你這言論是否冒犯了澳門的法官?你是否欠澳門法官一個道歉?

再者,一個政治人物是否會影響司法獨立,並不在於表面上有什麼動作——市民是會懷疑政治人物在暗地裡會不會有什麼作為的,尤其當這個政治人物的名聲不是那麼好的時候。

在記者會上,行政長官一副“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”的氣勢,謂“個人榮辱必須服從大局”“願意承擔因社會傳言和揣測所造成的傷害”。我想再說︰此言差矣,行政長官!

特首,你可能不介意別人如何評價你,但作為市民,我絕對介意自己居住城市的政治領導人被人有各種嫌疑,更介意自己的城市可能因此而蒙受污名。特首,你可以拋開自己的榮辱不顧,那是你自己的事;但你不能令澳門的名聲也跟著陪綁。你以為你被人嫌疑是你個人的事嗎?你以為“因社會傳言和揣測”所造成的傷害只有你一個人承受嗎?不是的,那是全體澳門人的事!歐文龍的案件已令澳門人蒙羞,如果再出現一個被人有諸多嫌疑的行政長官,那澳門有再多的豪華賭場,辦再多的運動會,澳門人依然無法光榮自豪地抬起頭來的,更不要說什麼“國際形象”了!

附件︰
特首稱個人榮辱必須服從大局

3 意見:

痴漢 提到...

是因為特首管理不善,以致澳門法治落後,還是,一直以來澳門都是法治落後,而特首從未改善?看了此事,深感痛心,不是特首不負責任,而是,從政多年的他還不懂說話的技巧,

Thomas 提到...

特首主動上庭釋疑,黑或白,一切盡清楚!

小脂 提到...

痴漢︰特首的說話技巧高著呢。只是,人總有弱點,目前特首的弱點就是自視太高,以為自己可以等同澳門特區。

thomas︰特首連主動回應都唔想,點會主動上庭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