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6/2007

(轉載)徐詠璇︰看何厚鏵

曾蔭權—或者董建華—看何厚鏵,一定大嘆「同人不同命」。澳門真的跟香港有天壤之別。換了在香港,何厚鏵早就下台五次,怎可以還穩穩的站在台上,還被評論指「展現改革氣魄」!

第一宗罪:任內有歐文龍八億貪污案,已是縱容兼混亂,豈還等待「查找不足」?這樣的特首,在香港,肯定早已被請下台!

第二宗罪:對案件「堅持不作回應以捍司法獨立,但願意承擔案件所帶來的傷害」—這是很漂亮的話。但在香港一定被轟得體無完膚。

第三宗罪:記者會上,安排六個問題由澳門傳媒提問,居然就沒有一個主動提到(或敢提到?)「歐文龍」三個字。直至何厚鏵答第五條問題時才自己主動提及「歐案」。這樣溫馴的傳媒,羨煞香港政客。換了在香港,這個特首早已被傳媒支解。

第四宗罪:「廿三條」,在五十萬人上街後幾年的今天,在香港仍是「禁」,仍是dirty word。何厚鏵卻可以施施然、大刺刺的在施政報告大談社會已有共識,起草工作順利,還要在任內○九年完成立法程序—嘩,這項任務,曾蔭權仍是提也不敢提,葉劉聽「廿三」便跳跳紮,何厚鏵竟然可以長驅直入,向北京展示施政「才能」。

這「廿三」,足以令其他一切「查找不足」都無足掛齒,但在香港這卻是可以令特首下台的燙手山芋。你看,香港和澳門,怎比?

第五宗罪:要派糖便派糖,派餅便派餅,不必瞻前顧後。上一趟公務員加薪,這次又再加百分之七。香港人看得目瞪口呆,只有羨慕的份。這「強」政,在香港要付出沉重代價!

何厚鏵年輕,反應快。澳門也年輕,大家對這個賭城特別寬容,不會套用嚴苛的標準。在澳門,承認「施政不足」,可以輕鬆得多,不似在香港會立即變為刑牌。

在澳門,生活relaxed得多。

原載2007年11月15日香港《信報》

1 意見:

匿名 提到...

肢解?支解?
relax? relaxed?